未成功促成中日婚姻,中介人却“霸着”中介费不肯归还,近日,杨浦法院判决中介人返还38岁的上海女子日币总计85万元。
家住宝山区的李女士一直心心念念想嫁到日本,因此四处托人。
2007年11月某日,经人介绍她结识了王先生,王当场承诺介绍中日联姻,但要求先行支付日币85万元,并于第二年4月26日出具收条一份。此后,王曾陪同一个日本人来沪,但最终没有促成中日联姻之事。2008年底,李女士意识到涉外婚姻无望,遂着手催讨中介费,但王每次都推三阻四,不肯归还。无奈之下,李女士将中介人王某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涉外婚姻介绍,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本案中王先生作为个人从事该项活动,故双方的委托合同无效。因此应当返还财产。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实习编辑:司徒穗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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