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长”的假期即将在十一隆重登场。这几天,不少新婚白领向公司提出“8+X”的休假申请,即8天长假后再加休婚假和年假,使整个10月都处于休假状态,由于三假是否能同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这也引发了企业与员工间的“口水仗”。
员工三假连休遭拒成热帖
“国定假日、婚假、年假是我的法定权利,凭什么不让我休?”昨天,在本市某小型民企做行政的苏小姐得知自己的休假要求被公司拒绝后,一气之下与人力资源经理吵了起来,“我们10月2日办婚礼,定了10月5日欧洲15天深度游,回来还要到丈夫广西老家去办点事,索性三假连休总共23天,可公司偏说我这样等于整个10月都在休假状态,会影响工作,非要让我另行安排。”该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张小姐也对记者倒苦水:“公司小,人手本来就紧,她连休近1个月,公司业务肯定会受影响,员工也该为企业着想。”
一怒之下,苏小姐在常去的论坛上发帖抱怨,很快这帖子就聚集了不少人气。而记者在小白领众多的人气论坛上看到,这几天讨论如何充分利用这个“史上最长十一假期”的帖子比比皆是,不少网友打算“两假连休”,还有个别新婚小夫妻打算“三假连休”,过一个名副其实的“蜜月”。
“擦边球”让企业乱阵脚
“三假连休”到底合不合法?对此,本市资深劳动法专家陆胤律师表示,员工的带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起连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限定。
而中华英才网职场专家表示,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因为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把十一长假和年假、婚假连起来休,算是打了一个"擦边球",员工按规定休假无可厚非。”
不过,这个“擦边球”让很多人力资源经理们大伤脑筋。本市某家电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周先生表示,这次“史上最长假期”为同行们带来了新课题,“我们打算在以后的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建议员工不要把婚假、年假和国庆或春节等国定长假连起来休。”不过他坦言,这只是公司内部规章,并无法律效力,如果遭遇员工“三假连休”的申请,只有通过多沟通,采用灵活方式,比如让员工将婚假、年假分几次休。
建议协商兼顾公私利益
中华英才网职场专家表示,带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职工何时休年假、婚假是自主决定的,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因此,对于假期连休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而定,兼顾公私利益。同时,专家提醒,建议企业建立完整的休假制度,包括明确的休假条件、要求和审批手续,避免出现休假混乱的情况。
(实习编辑:司徒穗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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