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岐的张先生向记者报料称,前几天他看到一则男同性恋公开征形式婚姻且对象男女不限的奇特征婚。“公开征所谓的形式婚姻就已经够稀奇了,竟然对象还男女不限!”
昨日,记者尝试多种方式才找到征婚人乒乓。他告诉记者,征婚启事确实是其所发,内容也都属实。因为自己是GAY,年龄不小了,承受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很大,所以想找个人组建一个形式上的家庭。
为什么征婚对象无论男女?对于记者的疑问,他明确表示,无论男女是在强调他对对方的工作和收入不怎么看重。其实他是想找一个跟自己有共同需要的拉拉(女同性恋)。因为,跟拉拉组建一个家庭的话,不仅双方出于共同需要组合而成,关系会比较容易处理。
观点:社会应多宽容他们
记者走访了中山部分婚介所发现,目前婚介所几乎没有因同性恋而向社会公开征求形式婚姻的。但因生理障碍方面征无性婚姻的倒有少数。“或许有,但这种事一般都难以启齿,没人会说出来的”,中山真情婚姻介绍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这类人群由于身份特殊,在社会和家庭等多重重压下,过得都很辛苦,很无奈。据她介绍,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她也接触了不少来征无性婚姻的,“他们一般都难以启齿,来这里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很值得人同情”。她觉得,社会应该多宽容理解这部分人群,并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
建议:应慎重考虑形式婚姻
中山市社科联主席尹绪忠表示,对于形式婚姻当事人应慎重考虑。据他介绍,在我国目前同性恋群体虽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承认,但社会对他们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他们的研究也不够,基本上是“听之任之”。所以头顶巨大压力而找形式婚姻为保护伞,他对之表示理解,但不赞同。
有法律界人士也认为,要慎重考虑走入形式婚姻。他建议如果真要搞形式婚姻,就应事先做好各种准备,比如做好婚前财产公证,甚至事先约定好离婚条件等。尤其是要事先约定好“形式”的具体范围,以免以后一旦出现问题,引发纠纷。
(实习编辑:冯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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